12月10日是新一屆區議會選舉投票日,此次是完善選舉制度之後的首次區議會選舉。選舉日在即,社會上對此次選舉存在著一些錯誤思想。在新選舉制度下,參選人必須取得「三會」各3名委員提名,及當區至少50名選民提名,再經過區議會資格審查委員會確認提名有效,方能成功「入閘」,所有成功「入閘」的參選人都是愛國者。社會中存在部分人認為參選人都是愛國愛港人士,誰贏都不會影響「愛國者治港」,甚至認為投不投票也沒有所謂。初此之外,反中亂港勢力也沒有停止搞亂香港,他們無所不用其極地抹黑香港選舉制度,並攻擊新選舉制度是「民主倒退」,抹黑新選舉的「三會」成員提名和候選人資格審查制度,公然叫囂抵制區議會選舉,煽動民眾不投票。還有所謂的末代民主派區議會議員通過海外煽宣,發起「要求全球政府不再承認香港任何議會」的連署信,一些反華媒體更是不斷鼓吹「低投票率」。更有一些反中亂港勢力,在網上呼籲選民在區議會選舉地方選區投票時在選票上蓋上兩個「剔」號,從而令選票作廢。這些亂港勢力試圖故技重施擾亂香港民主選舉,通過宣揚錯誤思維和對香港民主選舉進行攻擊抹黑行為,誤導、煽動選民不投票、投廢票,從而拉低投票率,否定新選制。 新一屆區議會選舉具有標誌性意義,這是完善地區治理的第一場選舉,也是完善選舉制度的第四場選舉,是落實「愛國者治港」的又一次重要選舉實踐。全港選民要認清反中亂港破壞選舉的行徑,投票是參與民主的一部分,放棄投票則是放棄本身的民主權利,投廢票無法阻止其中一方勝出。選舉事務處指出,任何人在選舉期間內藉公開活動煽惑他人不投票或投無效票,均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監3年及罰款20萬元。希望全體市民用手中一票,「好中選優」,積極踴躍投票,推進香港繁榮發展。 如何進行正確的投票呢?(轉自2023年區議會一般選舉官方網站) 1.投票安排 ·投票日期: 2023年12月10日(星期日) ·投票時間: (1)地區委員會界別選舉 上午8時30分至下午2時30分 (2)區議會地方選區選舉 上午8時30分至晚上10時30分 (設於懲教院所的專用投票站投票時間為上午9時至下午4時) ·地區委員會界別選民根據其所屬地方行政區的有效提名名單進行不記名投票。選票上所選取的候選人數目須跟選舉中該界別所須選出的議員人數相同,選票方為有效。取得最高票數的候選人首先當選,然後得票第二多者當選,直至選舉中該界別的所需議員人數都已選出為止。 ·選民須在2023年12月10日(星期日)的投票時間內前往投票通知卡上指定的選舉投票站,向投票站工作人員出示香港身份證正本或指定的替代檔。 ·投票站工作人員會使用電子選民登記冊系統的平板電腦掃描選民的香港身份證,以核實他/她是否有關界別或選區的選民。經核實後,投票站工作人員會在電子選民登記冊系統記錄並向選民發出選票。 ·假如有個別投票站不能使用電子選民登記冊系統(例如因網路未能覆蓋或系統未能如常運作),投票站工作人員會使用正式選民冊印刷本發出選票,投票站工作人員會查看選民的身份證明文件,並核對正式選民冊印刷本記項的資料,以核實該選民是否有關界別或選區的已登記選民。經核實後,投票站工作人員會在正式選民冊印刷本記錄並向選民發出選票。 (1)地區委員會界別選舉 ·選民收到選票之後,應立即前往投票間。 ·選民須依照投票站工作人員及印於選票以及投票間內的告示提供的指示,於投票間內自行填劃選票。 ·選民須在選票上選出不多於亦不少於有關界別議席的訂明數目的候選人(數目會印於選票上),及須使用系在投票間內的黑色筆,填滿所選擇的候選人姓名左邊的橢圓圈。 ·填妥選票後,選民須依照指示 (i) 不折疊選票,把已填劃的一面向下以遮蓋選票上的選擇,然後放入白色投票箱內,或 (ii) 把選票折疊令已填劃的一面向內以遮蓋選票上的選擇,然後放入白色投票箱內。 (2)區議會地方選區選舉 ·投票站工作人員會給選民一張選票、紙板以及刻有「✔」(剔號)的印章,之後,選民應立即前往投票間。 ·選民須依照投票站工作人員及印於選票以及投票間內的告示提供的指示,於投票間內自行填劃選票。 ·選民須使用系在紙板的印章,在所選擇的候選人姓名左邊的圓圈內,蓋上一個「✔」(剔號)。 2.注意事項 ·選民不要把選票折疊。在填妥選票後,選民須把已填劃的一面向下,然後放入藍色的投票箱。 ·每個投票間於同一時間只會給1位選民使用。基於投票自主及保密的原則,法例不容許任何人(即使是選民的親友)陪同或協助投票。 ·如選民在填劃選票時出錯或不慎損壞選票,可以將該選票交回投票站主任及要求換取另1張選票。 ·(選舉事務所重申,每名選民只能在選票上就所選擇的一名候選人蓋上「剔」號,即選票上只能有一個「剔」號。) 3.申領選票所需的檔 根據現行法例規定,任何選民在申領選票時,必須出示其香港身份證的正本,或以下指定替代檔: ·有效香港特別行政區(「香港特區」)護照正本;或 ·《豁免登記證明書》正本;或 ·《申請香港身份證收據》正本;或 ·有效海員身份證正本;或 ·有效簽證身份書正本;或 ·證明已向警務人員報告該人的香港身份證或《豁免登記證明書》或《申請香港身份證收據》已遺失或毀掉的檔(俗稱「警署報失紙」),連同顯示該人姓名及照片的有效護照*或相類旅行證件(例如香港特區護照以外的護照或回鄉證)的正本。 * 英國國民(海外)護照(BNO)並非有效旅行證件和身份證明。 ·詳情請參閱《選舉管理委員會(選舉程式)(區議會)規例》(第541F章)第53條文本。 4.投票地點 ·就地區委員會界別選舉,將於全港18區各設一個投票站,讓地區委員會界別選民按其所在地方行政區獲編配的指定投票站投票。 ·就區議會地方選區選舉,將於全港設立多個投票站,讓區議會地方選區選民按其正式選民登記冊上所登記的住址所在區議會地方選區獲編配的指定投票站投票。 ·若選民同時有權在地區委員會界別選舉及區議會地方選區選舉投票,該選民會獲編配到指定的地區委員會界別選舉投票站及區議會地方選區選舉投票站,分別投下其兩張選票。 ·受羈押的選民會適當地獲編配往設於懲教院所或警署的專用投票站投票。 ·選民會在投票日前10天或之前收到投票通知卡,得悉獲編配的指定投票站資料。 ·投票通知卡夾附的投票站位置圖會說明選民所獲編配的投票站是否方便不良於行或使用輪椅的選民進出。這些選民若難以前往獲編配的投票站,可在2023年12月5日或之前透過傳真(2891 1180)、電郵(reoenq@reo.gov.hk)、電話(2891 1001)或郵遞(九龍長沙灣東京街西3號庫務大樓8樓)向選舉事務處申請,要求在其有權投票的地區委員會界別或區議會地方選區指定的特別投票站投票。 ·如果選民需要投票資訊的翻譯協助,可由2023年11月27日至12月1日及2023年12月4日至12月10日致電融匯–少數族裔人士支援服務中心以下熱線以作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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